分享这种行为,和孩子是逻辑关系不成熟还是想象叙述不成熟没有关系,如果我们有观察,非自闭症的儿童,哪怕很优秀,逻辑,社交很好,也会出现不分享,不愿意分享的行为。
分享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社交能力,更是一种自我发展的能力。一个孩子想要有社交能力,一定要有两个前提。
第一个:孩子要有基本的共享意识,也就是我和别人一起来感受某个事情是可以体验双倍快乐的,比如说玩玩具很快乐,我和别人一起玩玩具是比我一个玩更快乐了,孩子一定要先有这样的意识,也就是孩子的社交意思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反之,一个孩子如果没有办法体会到和人一起的快乐,他不会产生分享行为,他更不可能感受到分享能带来的别人对于自己的“好感度“的意识。也就是别人眼中的我,这个思维层次。
孩子没有达到这个思维层次自然不会产生“分享行为”
第二个前提是这个孩子他的内心是充盈的,他是不空缺的,他是经受过富养的,比如说一个孩子,他的父母在培养他的时候,他想吃糖,父母是给予他全的满足的,他想玩具父母是给予他全能满足的,他心里从来就不缺这些东西,他知道给出去以后,父母后面也会给他。因为他心里不缺,也不害怕失去,所以他才能够分享。
但是如果说一个孩子他本身他想玩一个游戏,父母不让他想吃一个糖,父母不让他想买一个玩具,父母不允许,父母就觉得我不应该给你那么多这个孩子打,从一刚开始他心里就是空缺的,他缺这个东西对他而言拥有这个东西的快乐比我跟别人分享是更加重要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孩子就不太可能产生分享行为,即便他是一个正常孩子,他也不太可能产生分享。
生活中,孩子有时候在没有产生分享行为的时候,我们父母就强迫这个孩子去产生分享行为,比如说这个孩子这是他的糖,但是父母就觉得你的社交更重要,我要逼迫你去社交,于是父母就把孩子的糖不经过孩子的同意直接分享给别人,最终孩子被迫的产生了分享行为,造成了一个什么样的结果,造成的是父母的教育行为破坏了孩子的自我意识,侵犯了孩子的边界,破坏了孩子的物权意识,让孩子更加倾向于不社交。
所以在孩子的社交不成熟的时候,父母如果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可以自己准备一些另外的东西,由父母自己去弥补社会面子的问题。然后在特别满足孩子的地方,或者孩子愿意分享的地方,再尝试让孩子分享,当然每一次分享都要尊重孩子的意愿,维护孩子的物权主义。